河北省醫療保障局
河北省公安廳
河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河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關于集中征集欺詐騙取醫療保障資金違法違規線索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35號),嚴厲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切實維護參保人員合法權益,現面對全社會公開征集欺詐騙取醫療保障資金違法違規線索。
一、征集線索時間: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二、征集線索范圍:河北省各級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各級定點醫藥機構、參保人員欺詐騙保違法違規線索。
三、主要違法違規線索:
(一)醫療保障經辦機構。通過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或者虛構醫藥服務項目等方式,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
(二)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
1.誘導、協助他人冒名或者虛假就醫、購藥,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虛開費用單據;
2.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
3.虛構醫藥服務項目;
4.分解住院、掛床住院;
5.違反診療規范過度診療、過度檢查、分解處方、超量開藥、重復開藥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醫藥服務;
6.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
7.串換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
8.為參保人員利用其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9.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
10.其他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或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違法行為。
(三)參保人員
1.使用他人醫療保障憑證冒名就醫、購藥的;
2.通過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或者虛構醫藥服務項目等方式,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
3.個人以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為目的,將本人的醫療保障憑證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復享受醫療保障待遇;利用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
經查實的欺詐騙保違法違規行為線索,依據河北省醫療保障局、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試行)》,給予線索提供人500元至10萬元獎勵金。
征集線索電話:0311-66906110
征集線索網站:http://ylbzj.hebei.gov.cn/category/127(官網)
征集線索郵箱:yibaojubao@126.com
特此公告。
河北省醫療保障局 河北省公安廳
河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河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日
雄安新區關于集中征集欺詐騙取醫療保障資金違法違規線索的途徑
1.征集線索電話:
0312-5671110
2.征集線索網站:
http://ylbzj.hebei.gov.cn/category/127(官網)
3.征集線索郵箱:
xaxqyb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