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為了進一步減輕困難群眾重特大疾病醫療費用負擔,健全統一規范的醫療救助制度,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以下統稱三重制度)綜合保障,確保困難群眾基本醫療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響基本生活。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冀政辦字〔2021〕157號,以下簡稱《省實施意見》)要求,結合新區實際,制定雄安新區《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主要包括總體要求、重點工作、組織保障三個部分。
(一)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共同富裕方向,堅守基本保障,推動民生改善更可持續。健全統一規范的醫療救助制度,2022年實現醫療救助政策新區統一規范,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慈善捐贈共同發展的醫療保障體系,編密織牢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網。
(二)重點工作主要包括5個方面內容
1.加強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一是明確醫療救助對象范圍,主要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因病致貧重病患者等。二是實施分類參保資助政策,對特困人員給予全額資助,低保對象給予90%定額資助,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按照其他脫貧人口資助標準逐年遞減。三是合理確定基本救助標準,分為普通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按救助對象類別分檔設置救助起付標準、救助比例和年度救助限額。四是規范救助費用保障范圍,醫療救助基金原則上按照國家基本醫保支付范圍支付,將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下的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費用,按規定納入救助保障。
2.提升三重制度綜合保障能力。一是確保困難群眾應保盡保。不斷強化縣鄉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和行業主管部門工作責任,健全跨部門、多層次、信息共享和交換機制,靈活調整救助對象參保繳費方式,確保及時參保、應保盡保。二是增強基本醫療保險保障功能。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鞏固住院待遇保障水平。三是提高大病保險保障水平。在全面落實大病保險普惠待遇政策基礎上,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實施傾斜保障政策。
3.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監測幫扶機制。一是建立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雙預警制度。依托省級防范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預警監測平臺,做好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預警監測。二是建立依申請救助幫扶機制。按照“先保險后救助”的原則,對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支付后個人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的救助對象按規定實施救助。
4.充分發揮慈善等社會力量救助保障功能。一是引導慈善救助積極參與,發揮補充救助作用。二是鼓勵醫療互助和商業健康保險發展。
5.提高經辦管理規范化服務水平。一是全面推進一體化經辦。二是優化救助申請審核程序。三是提高綜合服務管理水平。
(三)組織保障主要包括4個方面內容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建立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重特大疾病保障工作機制。二是凝聚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部門協同工作機制,加強醫療保障、社會救助、醫療衛生制度政策及經辦服務統籌協調。三是強化基金預算管理。在確保醫療救助基金安全運行基礎上,統籌協調基金預算和政策制定,各級政府落實醫療救助投入保障責任。四是加強基層能力建設。加強基層醫療保障經辦隊伍建設,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參與經辦服務,大力推動醫療救助經辦服務下沉,重點提升信息化和經辦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