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雄安新區2023年隨機抽查工作計劃》安排部署,現組織開展對餐飲業管理的隨機抽查。
一、抽查時間
2023年8月-10月
二、抽查對象范圍及比例
(一)抽查對象范圍:新區餐飲企業。
(二)抽查比例:抽查范圍的3%。
(三)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等級
為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監管相結合,提高雙隨機抽查的精準性和靶向性,本次雙隨機聯合抽查從國辦風險預警企業信用分類B、C、D、E等級中抽取檢查對象。
三、抽查實施主體
牽頭部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
參與部門:雄安新區綜合執法局
四、抽查檢查內容和事項
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是否齊全、有效、一致。是否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有沒有節儉消費提醒提示帖,并在醒目位置張貼節約標識,貫徹節約用餐、文明用餐標準。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食品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是否整潔,距離污染源是否符合要求,烹飪場所配置排風設施是否符合要求,用水是否符合生活用水衛生標準。廚房棄物處置是否符合要求。
五、組織實施
(一)抽查任務
1.新區改革發展局、綜合執法局通過“河北省雙隨機執法監管平臺”抽取檢查對象名單。
2.按要求時限內完成對涉及本部門隨機抽查事項的檢查、錄入、公示,并將抽查工作情況匯總、上報。
(二)檢查方式及流程
1.新區改革發展局、綜合執法局通過“河北省雙隨機執法監管平臺”抽取檢查對象名單。
2.按照“誰管轄、誰負責”的原則,依法對轄區內的餐飲企業開展隨機抽查。
(三)抽查結果公示及后續處理
1.抽查結果公示路徑。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自抽查檢查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在“河北省雙隨機監管工作平臺”錄入抽查結果,并依法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北)向社會公示。已實施檢查但未依法進行公示的,視為未完成抽查任務。
2.抽查結果后續處理。在抽查過程中發現存在違法行為,屬于本部門職責的,要依法予以處理;屬于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交有關部門處理;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移交許可審批部門牽頭處理,其他部門配合;對涉嫌嚴重違法的案件線索,由許可審批部門直接移送當地公安機關。
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
202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