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雄安集團出臺5條規定
確保高溫天氣下安全生產和人員健康安全
近日,雄安集團出臺關于做好高溫天氣下安全生產的5條規定,要求雄安新區各參建單位、運營單位,確保高溫天氣下安全生產和人員健康安全,杜絕因高溫天氣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規定要求,制定完善專項方案和應急預案,做好應急相關工作。各參建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高溫天氣安全生產專項方案,按程序審批后嚴格落實。各單位要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1次專項應急演練,結合實際,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急救藥品,有人員出現中暑等癥狀時,按照預案采取必要處理措施。
各單位要做好防暑降溫設備物資的配置、儲備。在休息場所配備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高溫天氣下作業人員提供必需且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品及藥品。
各單位要密切關注高溫預警信息,結合實際,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全天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35℃以上、37℃以下時,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人員加班。
嚴格落實健康檢查,對查出患有高溫職業禁忌癥的,要及時調離高溫崗位。普及防暑降溫常識、急救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提高自我防護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強化巡查督查,確保措施落實。各項目網格管理人員要每日進行巡視,檢查防暑降溫設備設施運行、防暑降溫措施落實、防暑降溫飲品和藥品供應等情況。各事業部、子公司要每周進行督檢,對措施落實不力的責任單位嚴肅處理。(記者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