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區各部門: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新區政府采購營商環境,降低政府采購制度性交易成本,減輕企業負擔,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開展全省“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取消新區本級的部分政府采購項目投標保證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程類
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政府采購工程,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不含)以下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再收取投標保證金。
二、貨物和服務類
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金額一次性低于河北省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200萬元)的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類項目,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再收取投標保證金。
河北省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調整的,隨之調整。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 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公共服務局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