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河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解讀《促進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十條財政政策(試行)》發布會。圖為發布會現場。王偉哲攝
10月25日,河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發布會,省財政廳對省政府近日印發的《促進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十條財政政策(試行)》(以下簡稱《十條政策》)進行解讀。
近年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縣域經濟發展,出臺了一系列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縣域經濟得到較快發展,但是受多種因素影響,河北省大部分縣經濟基礎薄弱、財源結構不合理、財政收入規模小、財政自給能力低等問題仍很突出。此次出臺《十條政策》的根本目的,就是充分發揮財政政策調控作用,激發縣級發展內生動力,促進縣級財源規模和質量雙提升。政策的核心是“多增多獎勵、高質更受益、激勵壯財源、約束促自立”。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實施稅收增長激勵,促進經濟發展質量提升。對縣級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增幅超縣級平均增幅的,獎勵省級分享增量的15%,其中對貧困縣獎勵幅度增加10%;同時對稅收收入占比每提高1個百分點,獎勵幅度提升1個百分點(最高不超過10個百分點)。
二是支持高新技術產業加快發展,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對按規定程序認定的、在有效期內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在縣城范圍內工商登記并納稅的,按省級分享企業繳納增值稅增量的25%給予企業所在縣市獎勵。
三是實施軍民融合企業獎補,引導軍民融合加快發展。對省級有關部門按規定程序認定的軍民融合企業,在縣城范圍內進行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并實現屬地納稅的,按省級分享相關企業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增量的25%對企業所在縣市給予獎補。
四是支持承接京津產業轉移,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對符合有關條件的京津遷移企業,企業達產并申報納稅后三年內每年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大于500萬元(含)的,省財政每年按相關企業在河北省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省級分享部分的25%給予所在縣市獎勵。
五是激勵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吸引總部機構落戶。對符合條件的跨區域總部和功能性機構,在縣市每年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不低于1000萬元(含)的,省級三年內每年按企業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省級留成部分100%、75%、50%給予所在縣市獎補。
六是支持縣域經濟產業升級,發展更高層次開放型經濟。每年安排2億元,分別對出口退增值稅總量、增量和增幅前10名的縣市進行獎勵。
七是創新開發區財政支持政策,打造縣城經濟發展增長極。每年對縣域開發區(園區)開展考核評價,對綜合考評突出或重點單項工作突出的分別給予獎勵。
八是建立省對市獎補制度,引導設區市支持縣域經濟發展。對11個設區市使用自有財力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科技創新類項目建設和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省級分別按其補助所轄縣市資金的20%、25%給予獎勵,比上年增量部分,獎勵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九是建立困難縣補助(救助)退坡機制,倒逼縣級財政自立提升。對統籌自有財力和上級轉移支付補助不能滿足“三保”支出基本需要的財政缺口縣,從2018年起省級財政再補助(救助) 3年,補助(救助)資金每年退坡三分之一,3年全部實現財政自立。
十是調整收入劃分體制,引導縣域經濟加快轉型升級。根據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體制改革部署,圍繞省委省政府重大戰略布局,本著科學合理、規范統一的原則,在保障財力格局基本穩定的前提下,重新劃分省與市縣共享稅種,結合稅種屬性合理確定分享比例。
據河北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十條政策》有幾大亮點:
一是“真金白銀”。十條政策都直接地體現為財力獎補,由縣級統籌用于保障運轉和加快發展,目的是通過財力下沉,讓縣市真正感受到實惠,給子縣級更多地資金使用自主權,激勵各縣增強自身造血功能,做大做強收入蛋糕。
二是獎補有力。十條政策有五條是按省級分享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增量測算獎勵的,其中,稅收增長獎勵比例為省級分享“兩稅”增量的15%,對貧困縣和稅收占比較高的縣獎勵比例最高能達到35%;對高新技術產業、軍民融合企業和京津產業轉移的相關稅收獎勵比例為25%;對于招商引資吸引總部企業的獎勵比例第一年更是高達100%。此外,省級還專設2億元出口獎補。由此可見,獎補力度非常大。
三是獎勤罰懶。此次政策實施范圍包括了所有縣市和設區市,獎勵范圍雖然很廣,但既不是“吃大鍋飯”,也不是“撒胡椒面”,而是根據縣級經濟發展質量實施獎補,對于發展越快、質量越好的縣市獎勵的越多,反之就會少,甚至拿不到獎勵資金,由此激勵縣級增比進位,競相發展。(記者張巖)